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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出售] 交易区规则

本主题由 干柴 于 2008-10-15 12:11 关闭

交易区规则

1# 所有玩家所出售的东西必须明码标价.一般的东西可以参考物价表.自己不懂或者拿不准的可以去估价区估价格.不标价格卖东西的.直接删帖子.
2# 卖东西最好自己先琢磨清楚价格了.最好不要改价格.降价格没意见.坐地起价不可以.(惹了麻烦自己负责).
3# 玩家卖东西的时候如果有人第一个要了,即使第二,第三或者第N出了高于10倍的价格.玩家也不得卖给其他人,必须卖给第一个要的.(以跟的帖子和短信的时候判断,别说你把短信删除了,.如果你违反了规则,有人投诉或者我看见了.将处了你交易价格的  50%  的罚款.(如果你认为合算,你就卖,再严重的.BAN ACC3天警告).
4# 大家可以稍微评论下物价,如果卖家或者买家的东西和物价确实不符的话.但是不得言语上侮辱买家或者卖家,罚款25#.
5# 对物价表有意见的可以短信斑竹.斑竹会和其他资深玩家商量改的.
6# 不得恶意灌水.
7# 对于预定了物品或者跟帖子买物品3天以上不进行买卖的,卖家可以自行处理所售物品.我会处以买家买东西价格的50%进行罚款.(如果有特殊情况,说明白,大家协商后,认为没问题的那最好.罚款当然由买家出).
8# 如果没特殊情况,卖家发帖时,首帖没做说明(或说明封帖),再次开帖出售相同物品,则物品真正交易帖以最后开帖为准,其他帖跟帖视为无效.
9# 还有规则可以参考.LT留下的.在这里.http://d2.lhgame.com/bbs/viewthr ... &extra=page%3D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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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事可以直接论坛联系我,留言必复.拒绝恶意骚扰

再说一遍,凡是问在不在的,一律不与回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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